日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七个“全覆盖”,即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现市域全覆盖。
《计划》提出,在基层机构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等国家标准,鼓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中医儿科。改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计划》还强调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扬优强弱补短”行动,开展“三专科一中心”建设(即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一批县域龙头专科,推进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发展,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传帮带”工程,通过省、市、县三级中医药专家团队和中医医师下基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
同时,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建设省、县两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立中心考核和管理制度,完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强化师资、设施、设备建设,具备远程培训示教能力。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在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方面,《计划》提出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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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中医药报